恒口示范区严肃查处一起秸秆焚烧案件

作者:万晗发布时间:2019-09-12 17:15来源:创建办

9月4日下午,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长胜村发现一处秸秆焚烧火点,城管执法大队立即派管控人员前往查处。 

城管执法大队管控队员到达现场,发现长胜村紧邻十天高速附近一块田地有秸秆焚烧留下的黑斑痕迹,通过询问村组干部和走访群众,核实得知一组村民左某某在9月4日下午四点左右将收割后的玉米秸秆进行焚烧,违反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禁止秸秆焚烧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城管执法大队管控队员对当事人左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处以300元罚款,并对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和巡查力度,确保此类违法违规现象不再发生。 

经过管控队员的批评教育,左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缴纳了罚款。今后,城管执法大队还将严格遵照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全年度、全时段禁绝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发生,做到不燃一把火,不见一处烟,不留一块黑斑,紧紧围绕秸秆“疏堵结合、绝不能烧”目标,主动作为,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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