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检察室携手教体部门督导辖区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作者:晏红军发布时间:2020-06-10 14:24来源:汉滨区检察院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

为深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预防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校园安全管理。近日,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积极发挥驻地检察职能作用,主动对接该院未检办,携手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体局,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恒口辖区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恒口天星小学、溢河小学、新建小学、草庵九年制学校、白鱼九年制学校、鸿志中学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听取各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汇报,围绕学校是否有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是否安排部署“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是否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学校招录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学校寝室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开展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害专题法治教育等方面内容,进行实地查看和档案资料查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思想重视不够、预防性侵害制度虚化、重点区域存在视频监控盲区、预防性侵害专题法治教育薄弱等问题,督导检查组当即向问题所涉学校予以反馈,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就如何持续、有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行座谈。

反馈座谈会上,汉滨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着重就该院近年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未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介绍。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负责人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校应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事项抓紧抓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完善制度,加强排查。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机制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三是突出重点,注重细节。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特殊家庭学生,强化学校寝室等重点区域监管,强化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注意及时发现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异常情况,切实防患于未然。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检察室将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并会同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为校园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检察保障和法律服务。

督导检查中,该院还向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体局及学校送达了脱密版“一号检察建议书”,赠送了《检察官告诉你,怎样保护好自己》、《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法话西游》、《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中小学欺凌和暴力防治教育》、《防毒禁毒知识》等法治宣传图书2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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